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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医“药”事】这些药品已被列为精神药品管理

发布日期:2022-05-30 浏览次数:9404

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根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类健康程度,又分为一类精神药品(简称精一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简称精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指出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麻精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在此药师汇总了近些年新被国家相关部门列为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品,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一、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


二、瑞马唑仑


三、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

医疗机构中执业医师应在取得专门处方资格后才能开具精神药品;精一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底黑字,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精二药品处方为白底红字,右上角标注“精二”。门(急)诊患者开具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临床使用和管理精神药品认真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师在审核、调配精神药品处方时负责、细心;才能保证精神药品在医疗机构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文/图 药剂科 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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